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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玉环市人民医院超声喷砂牙周治疗仪招标公告

点击次数: 639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24/3/27     

根据玉环市人民医院相关规定,特此公告,欢迎潜在供应商推荐产品,协助我院超声喷砂牙周治疗仪进行院内询比

一、招标组织类型:自行组织

二、采购方式:院内询比

三、采购编号:YHYYCGS-YZ-20240325

项目概况数量及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总价万元

数量

国别

  

1

口腔科

超声喷砂牙周治疗仪

4.8

1台

国产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现场招标提交资料要求

5.1设备证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三证、厂方销售授权书、法人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等)

5.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彩页。

5.3设备品牌型号、核心参数、配置清单。

5.4产品报价,主要零配件、易损件报价。

5.5与市场主流品牌对比表(参数、性能、占有率、价格等)

5.6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件。

5.7用户名单,联系人及电话

5.8负责本地区维工程师名单。

5.9产品对医院场地有何特殊要求(如空间、排气、电压、检测)。

5.10响应文件装订成一册,建议采用胶装(粘贴方式装订),不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11提供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六、公示期为7自然日。

七、现场招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意向参加的厂商,请与4 3日上午12点前,发送“项目名称+经销商+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发送到735646572@qq.com电子邮箱

八、联系方式:颜女士 0576-87236021 

九、纪检监察室电话:0576-87236399

 

玉环市人民医院 

2024327日


附件:

序号

需求表

用于口腔临床治疗中做牙周治疗,清除龈上、龈下的牙结石、色素、牙菌斑,牙齿根管的清洁、荡洗

1.

输出的尖端主振动偏移最大值≤90um

2.

输出的尖端振动频率:30±5KHz

3.

输出的半偏移力最大值≤10N

4.

输出的尖端功率≥20W

5.

具有液晶触摸屏

6.

根据选用的工作手柄自动切换工作模式

7.

双水路,自身供水或外接水路供水,不同供水方式有提示灯

8.

自身供水可以使用双氧水、次氯酸钠、洗必泰等多种药液

9.

水路具备加热功能

10.

水温多档可调

11.

具备全自动频率跟踪系统

12.

超声手柄和喷砂手柄可以在134℃高温高压环境进行灭菌处理

13.

具备清洁模式

14.

具备有线脚踏和无线脚踏

三、商务要求

1. 保质期

*1.1.整机保修≥1年,(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厂家证明(原厂证明),终身维修。

1.2.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维修响应时间:8小时响应,72小时内到场

1.4.零配件按市场最底价供应,设备停产后仍保证八年的供应。

1.5.设备质保期后每一年两次对设备进行参数调节至最佳工作状态及每半年做PM维护保养。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买方。

1.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 付款方式

*2.1.安装验收合格后3个月支付合同全款

3. 售后服务

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8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买方。

3.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4. 培训

4.1. 培训要求:使用培训和维修培训,并提供安装盘、维修密码和使用及维修资料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提供培训计划)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4.2.投标人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提供国内的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4.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4.4.培训完后需由中标方提供仪器的培训试题进行考核。(培训时附带培训质料)

5. 安装调试

5.1.安装地点:玉环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5.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5.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5.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需配合的内容。

5.6.随机资料:提供中英文用户操作手册、维修图纸、管路图、维修手册及操作规程,其中中文用户操作手册2份。

6. 验收

6.1.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买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投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如属于商检目录则必须提供商检证。中标人承担所有国家要求的检测项目费用。

6.2.验收费用由产品投标人负担。

7. 交货

*7.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延期交货1天,保修延长15天)

7.2.交货地点:玉环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8. 报价方式

8.1 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 急救电话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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