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上门服务费特需项目的公示
2023-02-01 丨 2859 丨
各位病友:
我院根据浙价费【2007】345号、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表格),现根据物价政策予以公示。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4日
咨询电话:87236535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价格 |
1 | 上门服务费(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符合规定资质的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所定价涵盖医疗机构派出的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消耗。 | 次·人 | 280 |
玉环市人民医院
2023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