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需服务项目干眼治疗价格的公示
2026-05-14 16:07 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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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 来源:医保管理处
我院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价医[2015]137号的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开展自主定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 1 | 干眼治疗 | 通过专业检查评估、基础药物、物理治疗,眼部热敷,干眼雾化熏蒸后按摩睑板腺,以缓解症状、重建泪膜。改善干眼。 | 次 | 150 |
| 干眼治疗 | ||||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7日
咨询电话:87236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