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可刷卡报销40-50%

2011-03-102255

 

    3月1日起,我县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凭城镇医保卡就可以医疗机构刷卡报销40-50%的医疗费用。
    近日,在我院就诊的陈林春在看完普通门诊后,准备到一楼大厅的挂号窗口付钱。这时,他无意中发现挂号窗口旁边设立了一个城镇医保收费处。
    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陈林春留了心,向窗口收费人员咨询起这件事。经过一番打听后他才知道,从3月1日起,我县7万多名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群众在看完普通门诊后,可以在全县定点的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普通门诊费用刷卡结算的起付标准为400元,而陈林春当天的医疗费用只有222元。虽然由于未达起付标准而没法刷卡结算,但陈林春依然为这项惠民政策的执行拍手叫好。“虽然现在花的医疗费还没达到要求,但等以后累积达到后就能用卡直接结算了,不仅方便还节省了许多药费开支。”陈林春还建议政府部门把这一惠民举措继续巩固深化。
  从我院城镇医保收费处了解到,医保新政实施十天来,到该窗口报销结算的病人逐渐多了起来,每天六、七人上升到上百人,且前来咨询的也不少。
  据了解,2月15日玉环县下发的《玉环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3月1日起,全县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在玉环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坎门红十字医院、陈屿中心卫生院以及29家县内卫生服务站都可直接刷卡结算。
  试行办法规定,本县统筹范围内企业单位参保人员和个体劳动者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在门诊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与参保人员共同承担;在门诊起付标准以下或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门诊起付标准为400元,最高支付限额则包括在职人员为4500元、退休人员为6000元。
同时,门诊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医疗费,以就医的医疗机构类别由门诊统筹基金分别按4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0%(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及一级医疗机构)支付,其余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