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查询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 备注
011104000020000 院内抢救费(复杂) 针对急危重症患者,由两个及以上临床学科医务人员联合制定抢救方案,在院内组织开展现场紧急救治,不含心肺复苏术 171 护理、药学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价
011104000030000 心肺复苏术 指手术室内外所有行心肺复苏的治疗,使患者恢复自主循环和呼吸 169 当天心肺复苏超过1次按1次计价
1105 5.床位费 原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各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相关文件均作废
011105000010000 床位费(单人间)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单人病房及相关设施 床位·日 60 1.可提供用于家属陪护、独立卫浴等相关设施的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不满足价格构成必备设施要求的减收15元;            3.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床位数控制在总床位数的10%以内
011105000020000 床位费(二人间)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双人病房床位及相关设施 床位·日 50 1.可提供用于家属陪护、独立卫浴等相关设施的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不满足价格构成必备设施要求的减收15元;            3.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床位数控制在总床位数的10%以内
011105000030000 床位费(三人间)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三人病房床位及相关设施 床位·日 40 不满足价格构成必备设施要求的减收15元
011105000040000 床位费(多人间)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多人间(四人及以上)病房床位及相关设施 床位·日 25 1.不满足价格构成必备设施要求的减收11.5元; 2.临时加床(含走廊加床)按10元/床位·日计价
011105000050000 床位费(急诊留观) 指医疗机构对急诊留观患者提供的留观床及相关设施 17 1.针对未满足住院条件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住院的急诊留观患者收费; 2.办理住院后的患者按相应床位费标准收取; 3.不与其他床位费同时收取
011105000050001 床位费(急诊留观)-急诊抢救室(加收) 10
011105000060000 床位费(重症监护) 指治疗期间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提供的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及相关设施 40 15-60日个人先行自付10%;61日及以上个人先行自付30%。不与其他床位费同时收取
011105000070000 床位费(层流洁净) 指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提供达到层流标准的洁净床位及相关设施 390 1.15-60日个人先行自付10%;61日及以上个人先行自付30% 2.不与其他床位费同时收取
011105000080000 床位费(特殊防护) 指住院期间根据病情需要,为患者提供的放射性物质照射治疗或负压病房床位及相关设施 55 不与其他床位费同时收取
011105000090000 床位费(新生儿) 指医疗机构对新生儿提供的床位及相关设施 10 1.早产儿按照纠正胎龄计算出生天数; 2.可与产妇床位费同时收取
011105000100000 新生儿暖箱费 通过各种不同功能的暖箱,保持温度、湿度恒定,达到维持新生儿、早产儿或婴儿基本生命需求的目的 39 不得与新生儿床位费同时收取
011105000110000 家庭病床建床费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改造或指导患者改造床位,使患者部分家庭空间具备作为检查治疗护理场所的各项条件 50 收费范围限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提供的家庭病床建床服务。建床后,医疗机构继续上门提供巡诊、护理等各类医疗服务的,按照“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收费
1106 6.会诊费
011106000010000 多学科诊疗费 指征询患者同意,在门诊及住院期间,针对疑难复杂疾病,由两个及以上相关临床学科,具备副主任(中)医师及以上资质的专家组成工作组,共同对患者病情进行问诊、综合评估、分析及诊断,制定全面诊疗方案的医疗服务 400 1.不与各类门诊诊查费同时收取; 2.收费范围限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开展的多学科诊疗服务; 3.计算学科数量时,药学、护理不作为单独学科计算; 4.门诊诊查时间每次不少于20分钟,住院诊查时间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超过两个学科每增加一个学科加收200元(基层机构:180元),收费最高不超过800元(基层机构:720元)
011106000020000 会诊费(院内) 指因患者病情需要,在科室间进行的临床多学科参与会诊制定诊疗方案 学科·次 10 护理、药学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价
011106000020001 会诊费(院内)-副主任医师(加收) 学科·次 5
011106000020002 会诊费(院内)-正主任医师(加收) 学科·次 10